職工個人賬戶計入和管理的變化
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合模式參加職工醫保的在職職工,個人賬戶計入標準為個人繳費基數的2%,單位繳納的職工醫保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,不再計入個人賬戶。以單建統籌模式參保的在職職工(靈活就業者)不設個人賬戶。退休職工個人賬戶劃入額度以2021年全省基本養老金的2%左右確定,自2022年7月1日起全省統一按70元/月的標準劃入個人賬戶,今后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調整。
職工門診待遇政策的變化
改革前,參保職工在門診看常見病、多發病,只能用個人賬戶或現金支付。7月1日起,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,可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。
起付標準:一個自然年度內,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起付標準為800元。達到起付線以上門診費用結算即時報銷。
報銷比例: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超過800元起付標準后,一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報銷60%,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55%,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50%。退休職工報銷比例,高于在職職工5個百分點。
支付限額:參保職工一個自然年度內,普通門診費用的統籌基金支付限額為2000元。支付限額不結轉、不累積到下年度。
異地就醫:在我市參保辦理過備案手續的“異地安置人員”“長期駐外工作人員”可以享受普通門診保障待遇,在異地門診使用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直接結算,按照我市醫保報銷政策執行。
職工門診待遇計算方法
普通門診費用支付算法:普通門診費用支付額度=(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費用-個人先付部分-起付標準)×相應級別醫療機構支付比例;
需要提醒的是,以下情況不予報銷:
(一)在職職工停止繳納或未按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期間發生的門診費用;
(二)職工住院期間發生的門診費用;
(三)按職工醫保住院、門診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后剩余個人自付部分的門診費用;
(四)其他不符合職工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。
個人賬戶關聯
與過去相比,新政策拓寬了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。目前,市醫保局正在通過暢通醫保信息系統服務,方便職工關聯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身份信息,實現統籌區域內個人賬戶支付家庭成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,或繳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費用。